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袭警、冲卡?严惩不贷!

赣州交警 2022-11-19


作为交通参与者

人人都要遵守交通规则
如果实施了交通违法行为

就应该配合交警执法并且接受教育

但是

有人不仅交通违法

还以各类方式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

最终

他们都依法受到法律的惩处

8月9日8时许,赣州经开区一名男子违法停车,交警巡逻人员要求其立即驶离,违停男子竟然驾车冲撞警车。目前,这名男子因涉嫌阻碍警察执行职务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日。



近期,赣州宁都警方也依法办理了一起妨害公务案。犯罪嫌疑人曾某持菜刀砍警车砍警察,还对民警叫嚣道:“我就是坐一辈子牢,今天也要砍死你。”所幸现场民辅警均未受伤,而犯罪嫌疑人曾某则因涉嫌妨害公务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。



7月27日,在赣州章贡区文武坝路与叶坪路交叉路口,一辆摩托车沿文武坝路由东向西逆向行驶,在交警喊停的情况下,驾驶人强行冲过交警设置的卡点,给道路交通带来极大安全隐患。


根据该辆冲卡摩托车不完全的车牌信息,民警经过监控视频信息比对后,锁定了冲卡人曾某。最终,交警对曾某驾驶摩托车逆行、不服从交警指挥、不戴安全头盔三项违法行为处罚款370元,驾驶证记5分。

针对袭警、辱警等违法犯罪行为

赣州公安绝不纵容姑息

坚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

向辱警、袭警亮剑!



公安机关执法权威不容侵犯

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

主动配合支持民警开展执法执勤活动

对恶意阻挠甚至公然使用暴力

或以各类方式阻碍依法执行职务的

赣州警方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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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七十七条,以暴力、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罚金额。

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、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,未使用暴力、威胁方法,造成严重后果的,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。

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,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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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》全文



编辑:卢小燕

来源:赣州公安   直属大队 开发区大队  宁都大队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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